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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发布日期:2019-11-08 11:38:19|来源:东方财富网|责任编辑: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公告编号:2019-058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并表决,同意选举苏俩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苏俩征先生简历见附件)。苏俩征先生将与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一致。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苏俩征,1979年9月出生,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厦门民兴工业有限公司热处理技术员、压延课领班、工程师,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厂旋压主管、制造四部主管、三分厂制造四部主管、经理助理。现任公司监事、总经理助理。

  截止目前,苏俩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公告编号:2019-059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1月7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1月6日至2019年11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6日下午15:00至2019年11月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泽国大道888号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仙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3,839,6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9 %。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143,839,6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9 %。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

  (3)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车千里律师、张博钦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选举方式选举林仙明先生、林斌先生、林平先生、林信福先生、钟永玲先生、陈海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林仙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43,839,6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选举林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43,839,6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选举林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43,839,6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4、选举林信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43,839,6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5、选举钟永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43,839,6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6、选举陈海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43,839,6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选举方式选举孙剑非先生、徐智麟先生、叶显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孙剑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43,839,6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选举徐智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43,839,6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选举叶显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43,839,6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选举方式选举汤重庆先生、赵佳妮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苏俩征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汤重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43,839,6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选举赵佳妮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43,839,6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车千里律师和张博钦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公告编号:2019-060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11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林仙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林斌先生、林信福先生、孙剑非先生以电话、传真的形式参会和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林仙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林仙明、徐智麟、林斌,主任委员:林仙明;

  (2)审计委员会:叶显根、孙剑非、陈海峰,主任委员:叶显根;

  (3)提名委员会:徐智麟、孙剑非、林仙明,主任委员:徐智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孙剑非、叶显根、林仙明,主任委员:孙剑非。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林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林信福先生、万士文先生、万坤先生、陈圳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万士文先生、万坤先生、陈圳均先生的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清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陈清红先生的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圳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伍海红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伍海红女士的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周丹飞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周丹飞女士的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林仙明先生、林斌先生、林信福先生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补充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6-86402693

  传真:0576-86428985

  电子邮箱:yl@yueling.com.cn

  办公地址: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泽国大道888号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

  相关人员简历

  万士文,1969年12月出生,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福建民兴工业有限公司领班,上海富华铝业有限公司科长,浙江跃岭轮毂制造有限公司制造一部经理、协理,现任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万士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3.2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万坤,1981年4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广东富城铝业有限公司加工课领班、产品开发工程师,广东富泰模具厂设计部工程师,江苏圆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浙江跃岭轮毂制造有限公司开发部工程师、开发部课长,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开发部经理、监事,现任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万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845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圳均,1983年10月出生,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MBA硕士。曾任上海杨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采购副总助理、总经理助理,浙江万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副经理,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经理、监事,现任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止目前,陈圳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清红,1980年11月出生,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曾任南方机床集团有限公司总账会计、浙江西菱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主管、台州星明药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止目前,陈清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伍海红,1987年1月出生,女,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合隆防爆电气有限公司业务员,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现任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止目前,伍海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丹飞,1985年9月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2007年7月进入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现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截止目前,周丹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审计部负责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公告编号:2019-061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11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苏俩征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苏俩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的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苏俩征先生简历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公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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