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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两年 烟台某工厂拖欠职工两年的150万工资款要回来了
发布日期:2019-12-25 16:43:01|来源:东方头条|责任编辑:

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

大小新闻客户端12月25日讯(记者 赖皓阳 通讯员 林恩廷 摄影报道)“这都两年了,工资能要回来,我真没想到,今年可以过个踏实年了。”12月18日上午,福山法院为呼和浩特某公司福山分厂96名职工集中发放工资款150万元,该厂职工申某某和95名同事,历时两年,终于拿到了原单位拖欠的工资。

这笔迟到了两年的“暖心款”收回不易。2017年,呼和浩特某公司福山分厂因经营不善陷入资金困境,拖欠职工部分工资及独生子女一次性补偿未付。申某某、姜某某等96名职工向福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生效后,被申请人仍未支付96名职工部分工资及独生子女一次性补偿。今年8月,申某某、姜某某等96名职工到福山法院申请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查明了该厂正处于改制阶段,无能力履行法律义务。为了申请人的权益得到保护,福山法院及时查封了被执行人所有的生产设备。由于被执行人的生产设备属于专业设备,简单评估拍卖可能会导致流拍,法院执行人员多次与被执行人及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均因无法做出预算,导致执行案款不能到位。

款项追要一度陷入僵局。福山法院执行局多次召开全体干警会议,迅速转变思路,积极与同类企业沟通,希望能够收购被执行人的生产设备。经过长达一个月的多次沟通,某企业被福山法院的一心为民、锲而不舍的精神所感动,同意按照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购买全部生产设备,最终拖欠的职工工资全部执行到位。

记者从福山法院执行局了解到,截至目前,今年该院新收涉民生案件440件,结案408件,执结366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689.08万元,实际执结率83.18%,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赢得社会各界好评和点赞。对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执行、申请执行人因债权不能实现而陷入生活困境的,按照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机结合的原则,解决困难当事人的燃眉之需,有效破解执行难题。2019年发放司法救助金53.9万元,惠及了更多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

责任编辑: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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