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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着火关我啥事”背后是公德心丧失
发布日期:2019-12-06 14:46:43|来源:东方头条|责任编辑:

沈阳居民楼发生大火,因离楼体最近的消防通道被车辆堵塞,火情未能在初期得到控制。疑似堵路车主遭质问后回呛:“楼上着火跟我有关系吗?”目前公安机关已经介入,对当晚占用消防通道车主进行调查。(12月4日东方网)

尽管沈阳这场大火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其闪电般的火势蔓延无疑再次告诫,消防灭火就是与火情赛跑。然而就在这样一个紧要关头,占用消防通道的这位车主,非但不把车辆移走,反而回呛劝说者:“楼上着火跟我有关系吗?”为此网友都气炸了,强烈要求对其严惩。那么这位车主为何冷漠到这般地步?

在笔者看来,关键在于公德心丧失。也就是说,在这种人的心目中,只有他家失火或出事,才关他的事,否则一切都与他没有关系。这样一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就成他的画像,因此不难推断,即使有人摔倒在他面前,他也未必扶一把。需要指出的是,有很多动物都知道帮助自己的同类,何况人乎?由此可见,其已退化得不成样子,甚至直接挑战人的社会属性,不引起公愤那才叫怪。有道是,楼上着火真的与他没有关系吗?显然未必。比如,倘若一座楼得不到及时灭火,就有可能连累相近的楼,甚至不排除会让整个小区变成火海。

试问这位车主,如果你是小区人,到那时也与你没有关系?还有,即便你不在这个小区住,烧了你的车也与你没有关系吗?最为关键的是,就算楼上着火与你没有关系,你的车堵塞了消防通道,妨碍了消防车进入,影响了消防队员救火,还与你没有关系吗?尤其当劝都劝不了你开走车,因此贻误救火时机,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还与你没有关系吗?到那时,你就不是公德心丧失那么简单,而是已经成为罪人。

这一事件也无疑告诉我们,在针对故意不给消防车让出消防通道上,仅拿《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项规定去处置显然轻了。毕竟其中所规定的“个人存在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违法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既不可能让始作俑者感到疼,更不可能唤醒他们的公德心。由此可见,如果容忍这种“楼上着火跟我没有关系”的人,就真如网友点评的那样无异于“谋杀”了。因此笔者极力主张,针对这般故意不给消防车让出消防通道行为,法律不妨研究将其像治理醉驾、高空抛物那样纳入刑法惩治范围。唯有以刑事论罪,且不附带任何条件,才会叫停这类无公德心的人,才会让堵塞消防通道成为过去式。* 以上只是作者个人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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