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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一起赔偿损失 华泽钴镍维权案股民一审胜诉
发布日期:2020-03-04 12:46:51|来源:东方财富网|责任编辑:

  2020年1月10日,华泽钴镍(000693,华泽退)发布关于收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公告,称法院判决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166名原告投资者赔付49055400.25元。值得留意的是,此次法院还判决国信证券对上述判决赔付结果承担40%连带责任,判决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判决赔付结果承担60%连带责任,并判决由华泽钴镍、国信证券、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案件受理费。

  事实上,早在2018年1月,证监会就对华泽钴镍开出行政罚单,指出该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关联交易、提供融资担保等情况,以及存在无效票据入账等行为。

  证监会指出,这是一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掩盖资金占用的事实,指使上市公司违规披露的典型案件。2013年至2015年上半年,华泽钴镍累计发生向关联方提供资金的关联交易8.9亿元、30.4亿元、14.9亿元,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达13.3亿元。为掩盖关联方长期占用资金的事实,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涛等人先后通过虚构采购合同、虚构代付业务、凭空进行票据背书等违法手段,将37.8亿元无效票据入账充当还款。

  随后,证监会决定对华泽钴镍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60万;对董事长王涛等17位高管给予警告,并各处3万至90万不等罚款,此次罚款金额共计358万。

  而作为中介机构的保荐券商及会计师事务所,也一起收到证监会的点名批评。证监会表示,作为华泽钴镍2013、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和恢复上市的保荐机构,证监会指出,国信证券在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在2013年、2014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了存在虚假记载的审计报告。2018年6月,证监会依法对国信证券及其相关从业人员作出行政处罚。2018年12月,证监会依法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从业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随后,由于华泽钴镍的违规,大批投资者进行了索赔,已经退市的华泽钴镍、国信证券、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都是被告。

  根据成都中院最新下发的华泽退股民索赔案件一审判决书,投资者获胜,赔付率为索赔金额的100%。在责任认定方面,法院判决书中对两个中介机构进行了责任划分,被告国信证券和被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均需要对华泽退索赔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被告的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中,国信证券对华泽的赔偿义务在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瑞华对华泽的赔偿义务在6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有维权律师认为,综合目前情况,初步判断,在2014年1月10日到2017年7月7日之间买入华泽钴镍股票,并且在2017年7月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以及在2014年1月10日到2015年11月24日之间买入华泽钴镍股票,并且在2015年11月2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准备继续发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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