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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执行触刑法 被判拒执终悔过
发布日期:2018-07-20 20:13:22|来源:|责任编辑:admin
        (王燕)近日,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赵某清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作出公开审判,一审判处赵某清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赵某诉赵某清借款纠纷一案,驿城区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赵某清偿还原告赵某借款16万元。民事判决生效后,被告赵某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赵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经查被执行人赵某清名下银行账户中有大额资金交易往来,期间出资8万为其女儿购买车辆,有能力履行义务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依法移送公安立案侦查。直到戴上手铐坐在刑事审判庭上,赵某清终于幡然醒悟,当庭自愿认罪悔罪,且全部履行判决义务并取得对方谅解,结合社区调查意见,适用缓刑对居住的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鉴于此情节,依法对被执行人赵某清从轻处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驿城区人民法院2018年截至目前共审结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52件,通过公诉、自诉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运用刑事自诉程序,加大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的打击力度,对拒执被执行人坚决一打到底,绝不手软,严惩拒不履行法院裁定的行为;与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建立和落实公检法协同打击机制,通过大数据协助查人、找物,畅通执行调查的绿色通道;与刑庭共同研判拒执案件规律,全院一盘棋,共同打击拒执行为;开展打击拒执专项执行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力,形成对拒执行为的强大威慑力;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拒执罪典型案例,通过向社会发出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告,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行为予以严厉制裁,向全社会进一步表明区法院依法严厉打击拒行为的坚定态度和决心,坚决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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